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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銷
國家商標局備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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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標注銷
商標注銷是指商標局根據商標注冊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請,將注冊商標注銷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條的規定,注銷申請的申請日期,以遞交日或寄出的郵戳日為準。
誰可以申請
商標持有人。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必須是商標的申請人,比如注冊商標時是以公司名義來提交注冊的,那商標注銷的主體也必須是公司。
時間
辦理時機:商標有效期范圍內任何時間段都可以提出注銷申請。
辦理時間:提交商標注銷申請以后商標局大約2-4個月可以完成注銷操作。
所需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代理委托書(我方提供,貴方蓋章或者簽字)
3、需要注銷的商標注冊號及分類
申請流程
常見問題
Q:商標注銷和撤銷有什么區別?
A:“商標注銷”是由商標持有人主動發出的注銷行為;“商標撤銷”是第三方對于注冊滿三年的商標沒有使用所提出撤銷權利的一種方式。
Q:為什么要注銷商標,等他自動失效不行嗎?
A:可以。注銷行為完全是自愿的。
Q:對方商標注銷了我還能申請嗎?
A:《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需要注銷滿一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請相同或者近似商標。
Q:一個證書里面好幾個類別可以只注銷其中幾個分類或者某幾個商品嗎?
A:可以只注銷一個證書中某個分類的商標,其他分類還是正常有效的;如果需要刪除某個分類中的幾個商品/服務,需要走刪減流程不是注銷。
Q:商標注銷后還可以再申請嗎?
A:只要沒有人申請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就可以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