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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9 09:16:35
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每天都有新公司成立,也有一些公司因經營不善或資金周轉困難而選擇注銷。
所以公司注銷之后,商標是否需要被注銷呢?
也許大多數人都認為公司注銷了,相應的商標仍應可繼續使用,或者注銷公司時事務繁瑣,出現知識產權遺忘處理的情況。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它是有價值的,雖然它不值那些著名商標或馳名商標的錢,但它的價值也超出了你的想象。
如果在注銷公司之前沒有對相應的公司注冊商標進行提前處理,那么該商標也會隨著公司注銷而消失!
當然,如果商標在注銷前已找到好的買主進行轉讓,這種結果是最好的,如果一直找不到新的買主,則以下列方式辦理商標轉讓:
1.由某一股東擁有的:對遺忘處理過的公司資產,在公司注銷后,由該股東共同擁有;其股東在繼承公司資產的范圍內,繼續對該公司的未清償債務負責。
2.轉至個人名下:商標可通過轉讓方式轉至個人名下以便于后續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
3.轉移到其他公司:如果企業有其他公司,可以轉移到其他公司的名下。
4.銷售商標:商標擁有價值,企業可以在公司注銷前,通過轉讓商標的方式銷售商標。
5.商標移轉:例如企業合并、分立或重組后的權利義務承繼人,企業注銷后承繼其權利義務的股東或投資者,以及依照法院判決向新的承繼人移轉的強制執行。
相關標簽: 商標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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