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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20 10:39:39
版權頁是出版物的版權標志,也是版本的記錄頁,一般位于書名頁的背面、封三或書末。在版權頁中,按規定應記錄書名、著譯者、出版者、印刷者、發行者、版次、印次、開本、印張、印數、字數、出版年月、版權期、書號、定價等及其他有關說明事項。
存在的問題:
版本記錄不太完善
前輩出版家趙家璧在80年代就四川人民出版社重版師陀《結婚》,在版權頁上僅印“1982年4月第一版”一行字,而提出自己的看法,認為這種不交待初版本的出版年月和出版地(《結婚》,1947年6月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初版),有可能使青年讀者誤認為是作者新出的作品,并說一本書的生命史應記錄在版權頁上,“所以國外的版權頁,初版本、修訂本、移交另一出版社的新版本或紙面本,樣樣都作說明……這樣做的好處,一則尊重出版的歷史,二則對文學史研究者提供了重要的參考資料。看來這些都是小事,但也同如何尊重歷史,如何保護著作權都是不無關系的。”10多年過去,眼下許多出版社在重印解放前著作時,版權頁上仍無此記載,甚至前言、后記中也無說明。
通訊地址、電話、郵政編碼等交待不清。
出版社應當在這方面做些細致的工作,從而方便讀者、出版社、印刷廠、發行者四者之間的相互聯系。臺灣的一些版權頁和國內一些出版社(如金盾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的版權頁,值得仿效借鑒。
版權頁的位置和設計
國內圖書版權頁大都居無定所,或在正書名頁背面,或在正文后的某一頁,或在封底,翻檢查找不太方便;而國外圖書版權頁印在正書名頁的背面,兩者相互呼應,成為一體。按照國家標準GB12450-90《圖書書名頁》采用國際標準ISO1086-87《圖書書名頁》的規定,版權頁應排在主書名頁背面。既然有國際國內標準可以參照,為什么不讓版權頁安家落戶呢?版權頁作為書籍整體的一部分,它應該是美的,而有的出版社因圖書價格調整在版權頁上粘貼涂改,損害了版權頁的美感和版權頁的嚴肅性。
版次印數的殘缺
據來自出版社的解釋,版權頁上不標印數是為了防止不法書商的盜版,因為出版社推出銷路較好的圖書,一些不法書商往往先看印數,如果首次印數不多,無法立刻使圖書市場飽和,他們就搶時間發排盜印,趕在出版社第二次印刷前占領書市。但不注明版次印數卻帶來了一些不良后果,首先是使管理部門掌握圖書的有關數據不夠完備,給管理帶來混亂;其次是有可能會給作者帶來潛在的侵權后果,假如某書明明出版10萬冊。出版社向作者虛報印數稱只有5萬冊,作者的權益就受到明顯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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