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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20 10:38:50
1949年2月解放軍進入北平以后,新中國的第一個全國性的出版機構——中共中央宣傳部出版委員會在北平成立。它沿用延安解放社和新華書店的名義出書,版權頁極為簡略,只有書名、作者、出版發行者和出版年月及定價,與傳統的版權頁相比,刪略了“版權所有”等字樣。新中國成立后,雖未頒布著作權法,但也采取了一些保護措施。1950年9月,全國出版工作會議通過的《關于改進和發展出版工作的決議》中有尊重著作權和出版權的規定,還指明“在版權上,對于初版、再版的時間、印數、著者、譯者的姓名及譯本的原名稱等等,均應作忠實的記載”。解放前成立的一些大出版社在50年代初所出圖書的版權頁開始有轉化的趨勢。如中華書局的圖書,仍保留有“有著作權不得翻印”,格式無大的變化,但基本上無裝飾,而且在版權頁下方出現一行有關總目編號和印數的記載。
1951年以后,有關部門派胡愈之、周建人等組織制定著作權法,1955年草擬出《出版物的著作權保護條例》,因形勢變化、未獲通過。再加上1956年的公私合營,1957年的整風反右,以及后來批判資產階級法權等的沖擊,著作權的保護已基本止步不前。反映在版權頁上,就是“版權所有”等標志性的文字銷聲匿跡,這也是以后幾十年版權頁的基本樣式,以橫排最為常見,記錄內容清晰明了,設計也比較簡單。而臺灣地區出版的圖書基本沿用二三十年代版權頁的范式,但也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新增添了不少內容。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頒發《關于圖書雜志版本記錄的規定》,1954年將其修訂為《關于圖書版本記錄的規定》,1972年再作修訂,規定版本記錄主要包括五項內容:即書名(或圖片名);著作者(或繪制者)、編輯者、翻譯者的姓名(或筆名、單位名稱);出版者、印刷者和發行者的名稱;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印數;統一書號、定價。而翻譯書籍,應加載原作者的國籍;原書名、原著作者名及原出版者名稱的原文;所據譯本的出版年月及版次。為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方便銷售和圖書發行管理,1988年1月起所有圖書都使用中國標準書號(GB5795-86),代替統一書號。1990年國家標準《圖書在版編目數據》(GB12451-90)規定版權頁上端應排印圖書在版編目數據(CIP),該數據由圖書在版編目標題(黑體)、著錄數據、檢索數據、其他附記四大段組成。1991年又有規定,從當年9月1日起在版權頁上須加注出版社重新登記號,即“(地區)新登字×××號”。否則視為非法出版物,這同“書刊出版營業許可證出×××號”,有異曲同工之處。
1991年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正式施行,1992年7月1日中國分別參加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組織,這兩個公約分別于1992年10月15日和10月30日在我國生效。
國內一些出版社的圖書,如作家出版社開始在圖書的版權頁上印有“作家版圖書,版權所有,盜印必究”字樣,但絕大部分圖書還沒有在版權頁上加印著作權所有的標志(據說有關部門正著手解決這一問題)。一些出版社和作者在以其他相關的方式保護自己的權益。參加國際性的版權組織,既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因此翻譯出版外國作品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電子工業出版社1994年版《湯姆·斯旺C++編程秘訣》的版權頁上有記載:“本書英文版由美國Sams Publishing出版,中文版于1994年8月由Macmillan Publishing授權電子工業出版社在中國獨家出版。未經出版者書面允許,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復制或抄襲本書內容。”這段文字既說明此書是合法的授權出版,又強調中文版版權的不可侵犯,可謂源清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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