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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9-03-02 10:29:43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范,親人兩行淚。
這是出自《流浪地球》中“北京市第三區交通委”的一句魔性口號。在搞笑和感動之余,不得不說,這句話還是有著不小的實用性。
就在《流浪地球》上映不久,在我們的真實生活中,在各大城市的道路警示屏上,也開始出現這段文字。都說藝術來源于生活,又必將回歸于生活,大概就是這樣?
還記得我們在考駕照的時候,先不說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實操科目,一上來,先考的必是各種交通法規,理論知識。而在這些必考的交通法規當中,最基礎的,也是我們最熟悉,最了解,幾乎是從懂事開始就一直遵守的,就是紅綠燈了。“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句話,我們每個人都信手拈來。
但就是這樣一個我們隨處可見,24小時為我們服務的紅綠燈,在不久前,以商標的形式順利獲得了初步審定。這件第27700617號“紅綠燈”商標是某藥業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申請的,指定使用在第30類,苓貝梨膏,蜂蜜,龜苓膏,秋梨膏等商品上。
2019年2月13日,第27700617號“紅綠燈”商標得以初步審定公告。但其實在一開始,商標局作出的卻是駁回決定。
因為有這樣一件商標的存在——第8265971號商標,文字顯示的是“紅綠燈”,于2010年5月4日申請,2011年5月7日被核準使用在第30類,冰糕,豆粉,面包,糕點等商品上。
并且,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蜂蜜”等全部復審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面包”等商品不屬于類似商品。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并存使用在上述商品上,不易使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未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綜上,商評委決定,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在眾多商標注冊申請案例中,有太多商標都曾有過被駁回的經歷,但是,商標局的駁回并不是說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已經白費。或許,在你感慨萬千,開始打退堂鼓時,放棄復審或許就意味著放棄了申請商標且最后可能成功注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