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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14 10:27:44
什么是商標許可?商標許可又稱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一種法律行為。通過商標使用許可,許可人可擴大商用商標的范圍,充分發揮商標的優勢。對于被許可人來說,可以短時間內提高產品的銷售量,獲得消費者認可。
商標許可人在簽訂許可合同的時候要注意防范可能會出現的風險,保持謹慎的態度。那么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有哪些風險呢?
1、被許可人拖欠商標許可費用;
2、被許可人違反商標許可合同約定,擅自生產銷售未經許可人審核的產品;
3、被許可人未經許可人同意擅自對外宣稱其為被授權的商標總代理;
4、商標許可期限屆滿或商標許可合同解除后,被許可人仍繼續使用被授權商標;
5、被許可人使用被授權商標生產不符合標準的產品;
6、被許可人未經許可人同意擅自轉授權;
7、被許可人超越許可范圍使用被授權商標;
8、被許可人未經許可人同意擅自允許其分支機構使用被授權商標;
9、被許可人注冊與被授權商標近似的商標,并惡意削弱被授權商標的價值及影響力;
10、被許可人違反商標許可合同約定,擅自使用被授權商標之外的其他類似商標;
11、被許可人擅自改變被授權商標標識;
12、被許可人未經許可人同意使用許可人的商號。
以上商標許可中的風險,許可人可以如何應對?
一、注重對商品質量的控制
商標的產權價值在于它所享有的聲譽,許可他人使用商標即意味著商標信譽寄附于被許可人的行為和其提供的商品之上。因此使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的質量控制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
二、注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被許可人資格的審查
首先要慎重選擇合作伙伴,選擇生產能力較好、經營管理水平較高且履約能力較強的企業作為被許可人。
在授予許可使用權之前,許可人應對被許可人的法人資格、生產能力、管理水平、產品質量等進行考察、測試。達不到與自己產品相同質量標準的不能售與許可證。
在整個合同期限內,許可人都有責任對被許可人的生產過程、工藝制作、產品檢驗和管理等方面實施必要的監督。當出現狀況時,許可人應采取果斷措施,必要時應斷然終止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收回商標使用許可權。
三、注重對商標權的維護
許可人有義務保證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權的確定性和穩定性,維護被許可人的使用權。
許可人不得在同一地區內和兩個以上的企業簽訂獨占許可使用合同,導致被許可人的使用權發生沖突。在合同有效期間,許可人不應將該注冊商標任意轉讓給第三人,如需轉讓須取得被許可人同意或者與被許可人解除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維系其商標權利并承擔所需費用,如及時辦理商標續展。當市場上出現的商標侵權行為,應積極維權。
四、加強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被許可人商標使用的監督
第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必須與注冊商標一致,以核準的注冊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第二、被許可使用的商品上應標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商標許可只有經過備案,才可以減少各種因未備案而引發的各種問題的發生,也才不會影響商標被許可人對于該商標的正常使用,減少許可人與被許可人不必要的麻煩。商標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
以上就是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時會產生的一些風險,如果您對于商標還有疑問的可以咨詢標谷網官方客服,將會為您免費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