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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15 11:00:35
在我們生活中,企業有自己的品牌商標,這些品牌受到保護,但是當我們需要轉讓商標時,也是需要繳納一部分費用的,這部分費用就是轉讓商標增值稅。
轉讓商標的增值稅可以怎么算?
商標使用權屬于增值稅這一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和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商標和著作權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條規定,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根據上述規定,“營改增”后,技術轉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實際覆蓋了原營業稅征收范圍中“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除“轉讓土地使用權”和“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以外的轉讓專利權、商標權、商譽、著作權和非專利技術。那么,根據《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結合原營業稅稅目注釋的規定,商標轉讓包括商標所有權與使用權的轉讓行為。因此,母公司取得的商標使用費應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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