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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23 11:12:04
商標是這個時代的一種標志,它可以確保企業的發展,因此近幾年我國的商標注冊量在全球都是遙遙領先的。但是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都知道商標注冊難度與周期不利于企業的發展,所以很多企業都會選擇商標轉讓來獲取相應的商標。但是在進行商標轉讓過程中,也存在被異議的可能,那么商標轉讓被異議時應該怎么辦?
首先,我們要知道在商標轉讓過程中有一個公告期,如果在此期間有人提出異議,那么我們應該準備相應的異議答辯的材料在規定期及時異議答辯。商標局會根據申請人的答辯理由來判斷此次商標轉讓到底能不能轉讓成功。
在商標轉讓異議的時候,我們需要準備好相應的商標使用材料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
2、答辯理由書
3、答辯通知書或者評審證據交換通知書的原件
4、答辯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5、能夠支持答辯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證據材料清單在簽訂代理協議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出具)
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 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以上就是商標持有人在申請商標轉讓時被異議后的應對辦法,相信也能讓各位對于商標轉讓異議有一定的了解。如您想要辦理商標轉讓,可以聯系標谷網官方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