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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8 14:50:27
因認為昌黎縣汐岸海景酒店、北京趣拿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酒店名稱中使用“汐岸阿那亞店”字樣,侵害了“阿那亞”文字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阿那亞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汐岸酒店消除影響,二被告共同賠償其經濟損失150萬元及合理開支16萬余元。近日,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法院判決汐岸酒店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16萬余元。
據悉,本案是阿那亞公司首次通過訴訟維護“阿那亞”品牌的法律權利。原告阿那亞公司訴稱,阿那亞社區位于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是備受追捧的度假勝地,其享有的“阿那亞”商標已具有極高知名度。2019年6月,阿那亞公司發現汐岸酒店經營的“黃金海岸汐岸海景酒店”在其店面招牌中使用“汐岸阿那亞店”標識,同時在“去哪兒”等網站中使用“黃金海岸汐岸海景酒店(北戴河阿那亞店)”標識,侵害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趣拿公司作為“去哪兒”網站的經營者,未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與汐岸酒店共同侵害了阿那亞公司的商標權。
被告汐岸酒店辯稱,其使用“阿那亞店”的目的是為了標識地理位置,不構成商標意義上的使用;汐岸酒店使用“阿那亞店”標識與阿那亞公司使用涉案商標的方式完全不同,且汐岸酒店提供住宿服務,涉案商標的核定使用服務類別為飯店,二者的服務類別既不相同也不相似,不會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汐岸酒店使用“阿那亞店”標識的時間較短,不會對阿那亞公司造成損失,其亦沒有獲利。故,不同意阿那亞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趣拿公司辯稱,其僅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收到起訴狀后立即對汐岸酒店及相關團購項目進行下線,不同意阿那亞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此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汐岸酒店使用“汐岸阿那亞店”“黃金海岸汐岸海景酒店(北戴河阿那亞店)”標識的行為是否屬于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行為。汐岸酒店辯稱其使用“阿那亞店”的目的是為了標識地理位置,不屬于商標意義上的使用。對此,法院在判斷時充分考慮到涉案商標是否含有地名或具有地理名稱的含義。涉案商標“阿那亞”文字并非已有的經過法定程序命名或具有地理實體含義的地理名稱,故涉案商標并非固有的地名。
汐岸酒店的使用行為是否具有正當理由。法院認為,汐岸酒店距離阿那亞社區近6公里之遠,其使用“阿那亞店”標識位置缺乏合理依據。涉案網站中“黃金海岸汐岸海景酒店(北戴河阿那亞店)”的使用行為,汐岸酒店以距離極近(距其約200米)的“黃金海岸”標注了其地理位置后,更加使其使用5公里外的“阿那亞”標識地理位置喪失合理性。
庭審中,汐岸酒店明確表示其不選擇其他與其距離較近的標志性地點標注位置是因為上述地點遠不如阿那亞社區知名,攀附阿那亞社區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主觀故意十分明顯。
法院認為,涉案商標及阿那亞品牌已經在全國具有了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對于與阿那亞社區同位于秦皇島昌黎縣的汐岸海景酒店而言,其被訴使用行為使相關公眾有較大可能認為汐岸海景酒店屬于阿那亞社區的一部分,或認為汐岸海景酒店與阿那亞社區存在合作等關聯關系,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
綜上,汐岸酒店的被訴行為不構成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正當使用,仍屬于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行為。汐岸酒店未經許可使用被訴標識,侵害了阿那亞公司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對于趣拿公司,法院認可其答辯意見,認定該公司不承擔責任。目前,一審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