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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20 10:12:38
近期,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訴永安恩典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原福建省百度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侵權商標及不正當競爭紛爭案件,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一審判決書被告馬上終止侵權商標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賠付百度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80萬元。
據了解,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百度公司”)創立于2000年,公司旗下商品百度搜索是世界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及最大的中文站。百度公司在多個商品及服務上均已注冊“百度”等系類商標。在其中第1579950號“百度”早在2008年就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評定為馳名商標”。
近些年,百度公司正加快發展在智能網聯汽車、無人駕駛汽車等行業的布局,并發布了我國首款跨平臺的車聯網解決方案“百度CarLife”。
此案被告永安恩典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本名福建省百度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下稱“福建百度汽車公司”),創立于二零一六年7月19日,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為1000萬元,業務范圍為汽車、汽車配件、輪胎、機油、潤滑油批發、零售;汽車中介服務;乘用車檢修。
福建百度汽車公司在其企業名字中采用“百度”字眼,并在其經營地、微信公眾平臺、網站推廣、平時生產經營中大批量采用“百度”系類商標、標志。比如,其在經營地采用“百度汽車超市”、“百度汽貿”等標志,在經營地外界指示牌、店內標志標牌上突顯采用“百度”兩字,微信公眾平臺中采用“永安百度汽車服務中心”名稱等。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號,百度公司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法院評定第1579950號“百度”商標為馳名商標,宣判被告終止侵權、清除不良影響并賠付經濟損失。
法院判決中指出,“百度”這一詞在第42類服務上具備極強的辨識度,且百度公司創立之后不斷在搜索引擎服務上采用“百度”商標,而百度搜索引擎的市場份額、市場營收、數據流量等均在全國各地處在領先水平。
法院評定,被告采用的標志,完整包括第35類上的商標“百度”及第37類上的商標關鍵鑒別部分,構成一樣或類似,易于使消費者形成搞混與錯認。一審判決書再次評定百度公司第157990號“百度”商標為馳名商標,并判令被告馬上終止侵權商標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賠付百度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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