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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5 14:46:11
說起“滴滴”,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滴滴打車,經過近8年的發展,滴滴打車這個品牌早已家喻戶曉。
滴滴打球引發熱議
近日,滴滴打球品牌卻進入大家眼簾,甚至引起來了滴滴打車的關注。
滴滴打球公司是一家提供高爾夫球、搏擊等培訓的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最初名為某信息咨詢公司,2016年3月,公司變更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網站、公司裝潢等處大量使用包含“滴滴”“DiDi”文字的“滴滴打球管家”等標識,并提供高爾夫球、搏擊、卡丁車等活動場地預定、教練課程預定及教學預約、文體培訓、舉辦體育賽事等服務。
因此,“滴滴”商標所有權人將滴滴打球公司起訴至法院。
被告在網站、公眾號、員工名片等處突出使用包含“滴滴”或“DiDi”的標識整體構成對 “滴滴”馳名商標的復制、摹仿、翻譯,極易使相關公眾誤認上述服務系“滴滴”商標所有人原告提供或與其存在許可使用、關聯企業等特定聯系,屬于“誤導公眾,致使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滴滴”注冊商標專用權。
并且,被告在明知涉案“滴滴”商標知名度的情況下,將企業名稱由“北京顥宸易融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并進行商業使用,其攀附“滴滴”品牌知名度的主觀惡意明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
因此,北京知產法院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標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名稱,并判令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70萬元。
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