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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8 14:49:53
在國內《專利法》規定,專利是專利權人的無形資產,外人在沒有允許的情況下,不能擅自使用該專利,否則將會構成專利侵權行為。那么我們想要使用該專利權的話,我們可以向專利權人購買么?當然可以購買,專利作為專利權人的無形資產,專利權人有權進行專利買賣轉讓,專利轉讓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專利轉讓準備材料:《專利權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按要求填寫好專利《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并且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專利證明材料指的是: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嗯因專利權發生糾紛轉移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但是需要提交全體當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的專利轉讓協議書。但是如果發明糾紛之后是由人民法院判決決定的,我們需要提供法院判決書。在判決書下達之后,專利權人還可以繼續上述,而且知識產權局也會相對應的提醒、詢問專利權人是否上訴。如果專利權人在兩個期限之內都沒有上訴,那么該法律判決書正式生效。但是如果專利權人繼續選擇上訴,那么該判決書將不會生效。
2、專利權還可以轉讓繼承、饋贈,轉讓與饋贈雙方需要簽訂轉讓合同,并且轉讓合同上有雙方的簽字蓋章。而繼承就是當專利權人失蹤或者死亡之后,由合法繼承人繼承該專利權。但是想要繼承該專利權也是需要證明文件,比如說證明專利權人失蹤或者死亡證明,以及專利權人的繼承人是你自己。
3、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組、分立、撤銷、破產或改制而引起的著錄項目變更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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