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類別
- 第01類
- 第02類
- 第03類
- 第04類
- 第05類
- 第06類
- 第07類
- 第08類
- 第09類
- 第10類
- 第11類
- 第12類
- 第13類
- 第14類
- 第15類
- 第16類
- 第17類
- 第18類
- 第19類
- 第20類
- 第21類
- 第22類
- 第23類
- 第24類
- 第25類
- 第26類
- 第27類
- 第28類
- 第29類
- 第30類
- 第31類
- 第32類
- 第33類
- 第34類
- 第35類
- 第36類
- 第37類
- 第38類
- 第39類
- 第40類
- 第41類
- 第42類
- 第43類
- 第44類
- 第45類
發布時間:2020-11-02 16:44:48
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使用、收益、處分其發明創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專利權具有時間性、地域性及排他性。假冒他人的專利,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一、假冒專利罪,《刑法》中是如何定罪處罰的?
根據《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哪些行為屬于“假冒他人專利”?
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假冒他人專利”:
(一)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專利號的;
(二)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專利技術的;
(三)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專利技術的;
(四)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的。
三、哪些行為屬于“情節嚴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四、如何理解“非法經營數額”?
“非法經營數額”,是指行為人在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過程中,制造、存儲、運輸、銷售侵權產品的價值。已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制造、存儲、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標價或者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侵權產品沒有標價或者無法查清其實際銷售價格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
上一篇:假冒專利罪如何認定與處罰?
下一篇:嚴打惡意與欺騙,助力品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