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類別
- 第01類
- 第02類
- 第03類
- 第04類
- 第05類
- 第06類
- 第07類
- 第08類
- 第09類
- 第10類
- 第11類
- 第12類
- 第13類
- 第14類
- 第15類
- 第16類
- 第17類
- 第18類
- 第19類
- 第20類
- 第21類
- 第22類
- 第23類
- 第24類
- 第25類
- 第26類
- 第27類
- 第28類
- 第29類
- 第30類
- 第31類
- 第32類
- 第33類
- 第34類
- 第35類
- 第36類
- 第37類
- 第38類
- 第39類
- 第40類
- 第41類
- 第42類
- 第43類
- 第44類
- 第45類
發布時間:2020-10-13 14:48:49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在大家有創作的時候,要及時去申請知識產權,那知識產權申請費用有哪些?
一、知識產權申請費用有哪些
1、申請費
申請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起算兩個月內。與申請費同時繳納的費用還包括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要求優先權的,應同時繳納優先權要求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專利申請將視為撤回。
說明書(包括附圖)頁數超過30頁或者權利要求超過10項時,需要繳納申請附加費,金額以超出頁數或者項數計算。
優先權要求費的費用金額以要求優先權的項數計算。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2、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對于發明專利申請,申請人要求實質審查的,應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并繳納實質審查費。提交實質審查請求和實質審查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有優先權要求的,自最早的優先權日)起三年內。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專利申請視為撤回。
3、專利費用的減緩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部分專利收費:
a、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
b、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
c、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述規定。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的年費,復審費。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個個人或者單個單位的,減繳上述收費的8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減繳上述收費的70%。
上一篇:知識產權申請可以怎么做?
下一篇:嚴打惡意與欺騙,助力品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