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類別
- 第01類
- 第02類
- 第03類
- 第04類
- 第05類
- 第06類
- 第07類
- 第08類
- 第09類
- 第10類
- 第11類
- 第12類
- 第13類
- 第14類
- 第15類
- 第16類
- 第17類
- 第18類
- 第19類
- 第20類
- 第21類
- 第22類
- 第23類
- 第24類
- 第25類
- 第26類
- 第27類
- 第28類
- 第29類
- 第30類
- 第31類
- 第32類
- 第33類
- 第34類
- 第35類
- 第36類
- 第37類
- 第38類
- 第39類
- 第40類
- 第41類
- 第42類
- 第43類
- 第44類
- 第45類
發布時間:2020-09-21 15:41:13
商標名稱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親自或委托商標代理:通過商標在線查詢有關商標申請注冊情況,以了解自己準備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與他人已經注冊或正在申請中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程序。申請前的查詢,是申請商標注冊的重要步驟,其查詢結果雖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標注冊申請人做到心中有數,減少盲目性,降低商標注冊風險,故在大大減少費用開支的同時,爭取更多的申請時間。
商標查詢只能查詢到已錄入數據庫的商標資料,故存在空白期,或者叫盲區,一般在商標申請4——6個月之后再做一次商標近似查詢以增強商標注冊的成功率。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所以,應當在申請之前進行查詢,這樣才能使該商標最大可能地獲得商標證書,同時,一個注冊商標從商標局受理到公告,一般需要近一年時間,如果注冊的商標沒有經過查詢而被駁回,不僅浪費了金錢,更重要的是浪費了時間,耽誤商標的使用。
商標行政執法工作中,經常需要核實涉案商標的注冊情況。在中國商標網于2005年年底開通商標免費查詢服務之前,基層工商機關主要通過3種途徑核實商標注冊情況并固定證據。
(一)查閱并復印商標局編輯出版的紙質《商標公告》。不過,基層工商機關很少完整保留紙質《商標公告》,查找時非常麻煩。
(二)發公函請求商標局幫助查詢商標檔案。此途徑最權威,但回復期限長,基層執法實務中采取這種查詢方式的并不多。
(三)由商標注冊人提供商標注冊證或商標注冊證明的復印件,要求與原件核對無誤,并由提供方簽名或蓋章確認真實性。這種方式最為常用,但是有以下問題:
1.有些商標注冊人,尤其是境外的商標注冊人,聯絡難度大,聯絡成本高;
2.有些商標注冊人對基層工商機關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
3.商標注冊人提供的商標注冊證明文件,無論是原件還是復印件,仍需要核查其真實性,以防偽造或變造;
4.注冊商標被撤銷或注銷時,原商標注冊證作廢,但商標局難于全部收回,因此,對商標注冊人提供的商標注冊證,仍需核查其是否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