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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9-11-13 14:59:27
眾所周知,支付寶里面有一個“花唄”,也有一個“借唄”?!盎▎h”商標成功注冊了,但是“借唄”就沒這么幸運了。
阿里巴巴集團自2015年陸續申請了35件與“借唄”相關的商標,涵蓋多類別,但是除了“借唄唄殼”成功注冊外,其余的“借唄”相關商標,比如“借唄”、“借唄+”統統都被駁回了。
除了“花唄”、“借唄”,支付寶里面還有一個“辦唄”功能,而阿里巴巴集團在注冊“辦唄”商標的過程中也是波折不斷。
阿里巴巴集團于2018年5月2日申請注冊了第30626928號“辦唄”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在第35類的“商業信息;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商業企業遷移;將信息編入計算機數據庫;尋找贊助”等服務上。
申請商標被商標局駁回后,阿里巴巴集團在法定時間內向原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原商評委)提出復審申請。
阿里巴巴集團認為,申請商標與指定服務沒有直接的聯系,亦未直接表示服務的特點。申請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上具有顯著性。申請商標與支付寶關系密切,具備作為商標的識別功能。申請商標經申請人宣傳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原商評委經復審認為,申請商標為普通書寫體漢字“辦唄”,指定使用在廣告等復審服務上,相關消費者不易將其作為商標加以識別,難以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已構成《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之情形。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過使用已取得注冊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
原商評委依照《商標法》相關規定,對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可以說,駁回復審的結果仍舊不理想。另外,小編查詢發現,同樣命運的“辦唄”商標還不止一件。包含申請商標在內,共有9件“辦唄”商標在復審時因缺乏顯著性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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