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類別
- 第01類
- 第02類
- 第03類
- 第04類
- 第05類
- 第06類
- 第07類
- 第08類
- 第09類
- 第10類
- 第11類
- 第12類
- 第13類
- 第14類
- 第15類
- 第16類
- 第17類
- 第18類
- 第19類
- 第20類
- 第21類
- 第22類
- 第23類
- 第24類
- 第25類
- 第26類
- 第27類
- 第28類
- 第29類
- 第30類
- 第31類
- 第32類
- 第33類
- 第34類
- 第35類
- 第36類
- 第37類
- 第38類
- 第39類
- 第40類
- 第41類
- 第42類
- 第43類
- 第44類
- 第45類
發布時間:2019-03-19 10:23:01
3月18日下午,中國裁判文書網3月15日公開了雅詩蘭黛與網易考拉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裁定書。
裁定書顯示,2018年7月,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起訴網易考拉及網易公司主體公司,要求網易立即停止實施侵害“M·A·C”商標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銷售侵犯涉案商標的產品,披露侵權產品的供應鏈或來源。并要求被告立即銷毀侵權產品;賠償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100萬元,以及原告為調查和制止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合理費用20萬元。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據以確定管轄的地點位于重慶市渝北區,且屬于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故本案不宜由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繼續審理。經研究,決定對本案予以提審。
2018年2月中消協報告顯示,網易考拉海購平臺“自營直郵倉”銷售的雅詩蘭黛ANR眼部精華霜涉嫌仿冒,而出具這個結論就是由雅詩蘭黛中國公司所鑒定。對此網易考拉多次發聲明予以否認,表示經SGS檢測比對認定,網易考拉海購所售“雅詩蘭黛ANR眼部精華霜小棕瓶15ml”與國內雅詩蘭黛專柜及全球5個不同國家和地區官方渠道銷售的9個同款商品紅外光譜特征完全一致,印證產品安全可靠。
原告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優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優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2日立案。
原告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起訴請求判令:1.三被告立即停止實施侵害原告第834258號“M·A·C”商標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銷售侵犯涉案商標的產品,披露侵權產品的供應鏈或來源;2.三被告立即銷毀侵權產品;3.三被告連續三十日在人民網、鳳凰網、騰訊網、新浪網、財經網等網站刊登道歉聲明,以消除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給原告造成的不利影響;4.三被告連帶賠償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100萬元,以及原告為調查和制止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合理費用20萬元。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在審理期間,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設立重慶兩江新區人民法院、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并對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轄區基層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的管轄作出調整。據此,該院不宜繼續審理本案。故請示本院指定管轄。
本院認為:在本院審查本案期間,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設立重慶兩江新區人民法院、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并對本院轄區基層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的管轄作出調整。本案據以確定管轄的地點位于重慶市渝北區,且屬于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故本案不宜由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繼續審理。經本院研究,決定對本案予以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