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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12-26 10:41:16
近日,蘇州稻香村(以下簡稱蘇稻)、北京稻香村(以下簡稱北稻)商標問題專家座談會在京召開。會上,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侯仰坤表示蘇稻、北稻商標之爭的案例,背后反映出一些問題,即當前的商標法理論、商標立法以及商標執法還存在一些不足。
侯仰坤表示,蘇稻和北稻兩家企業商標糾紛案件紛繁復雜是各方面矛盾長期積累導致的,是兩家企業爭斗、當前的《商標法》待完善、國家商標局執法存在不足等多方面原因導致的。
首先,與商標相關的法律應當具備和彰顯的最基本社會價值理念。但是,在我國現行的《商標法》法律條文上的規定存在一些模糊。
其次,在蘇稻、北稻商標之爭的案例中,與其商品相關的分類有19個小類,在每一個小類里面再列出具體的商品。但是,在這些不同的小類之間,以及同一小類當中所包含的商品等問題上,它們的劃分標準并不明確,容易導致消費者認知上的混亂,顯然是商標法立法上的不足。
最后,對商標執法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國家商標局對商標的核準注冊、以及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的定義存在異議。二是各級人民法院對商標注冊、異議、侵權保護等問題進行的審判和裁決存在缺陷與不足。
侯仰坤表示,當前我國商標領域中確實客觀存在矛盾和問題。但如果能夠把握和處理好相關問題,也能在客觀上促進我國商標法的進步與發展,推動完善我國的商標法律制度。
侯仰坤建議有商標糾紛的企業應做到以下三件事:
一、結合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盡早去申請注冊商標。我國《商標法》主要保護的是注冊商標,《反不正當競爭法》側重于保護非注冊商標。保護力度并不一樣,對于非注冊商標的保護力度相對較弱,建議企業盡早申請注冊商標。
二、大膽和積極地進行維權。企業應當樹立一種觀念:不挑事,不怕事。以蘇稻北稻為例,蘇州稻香村1982年獲得了稻香村商標(保定稻香村于1982年注冊稻香村商標,后蘇州稻香村收購保定稻香村,保定稻香村商標歸蘇州稻香村所有),而且在2013年還獲得了馳名商標。蘇州稻香村應當積極地進行維權,不能放任侵權者肆意地去侵權,這是企業應有的一種商標管理意識。
三、企業應該把商標的管理維護和維權作為自己的日常生產經營的一部分。有些企業,平時對于商標和知識產權的經營管理不太重視,一旦發生糾紛了,才積極地進行應對,這種方式是應該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