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去KTV唱歌的你,有沒有發現最近部分KTV的點歌系統中,一些以往耳熟能詳經常唱的歌不見了?
前段時間,號稱“我國唯一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發出公告中要求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刪除或者不向消費者提供6000多部音樂電視作品。
在公告中,音集協并未明確說明需要下架的音樂電視作品涉及什么訴訟。根據附件內容,被要求下架的音樂電視作品一共有6609部。不少社會上耳熟能詳的歌星及其電視音樂作品紛紛在列。
該消息一出,引起了巨大的聲討。“不能播放公告上列舉的這些歌曲,我們的利益受到了極大的損失!”某KTV的經營者對這一決策十分不滿。
三家公司發聲:音集協無權刪歌
根據音集協網站數據,處于“下架風波”的6000余首電視音樂作品的版權方包括英皇娛樂(香港)有限公司、愛貝克斯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有限公司等。上述三家公司均是港臺具有影響力的老牌唱片公司,其所制作的MV和演唱會是陳奕迅、謝霆鋒、古巨基、張惠妹、林志穎、伍佰、信等知名藝人的“原聲原影”版本,例如陳奕迅《十年》、張惠妹《聽海》等。
針對音集協“下架”6000余首音樂電視作品一事,11月13日,英皇娛樂、愛貝克斯、豐華唱片版權代理公司代表王雪回應,著作權是私權,“入會自愿,退會自由”,即便退出音集協,音集協對于未取得授權管理的權利作品,無權要求KTV經營者和VOD視頻點播設備供應商刪除。其可以對使用者作出未授權作品的風險提示,同時告知自主尋找權利方取得相應的授權。
11月13日,音集協網站發布公告表示,之所以通知KTV場所刪除6000余首涉嫌侵權作品,是依照法律規定,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只能管理已經獲得授權管理的作品,而不能超越權利人的授權管理作品。因此在卡拉OK經營場所的曲庫中就可能有不在音集協管理范圍之內的作品存在。如果這部分作品沒有得到授權,場所就不能合法使用,使用就構成侵權。為了避免侵權,必須刪除這些未獲授權的作品。
對于“不在音集協管理范圍之內的作品”,11月13日,英皇娛樂、愛貝克斯、豐華唱片版權代理公司代表王雪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透露,上述三家公司版權代理商確實已于2017年4月10日提交了退會申請,并于2017年5月10日正式退出音集協。
“我們退會是去年的事情,我們要求音集協基于其網站下架,是要求音集協明示我們已不屬于他們權利管理的范圍。但音集協現在卻要求KTV經營者及VOD視頻點播設備供應商盡數刪除。VOD視頻點播設備供應商和KTV經營者并非音集協的附屬機構,為什么音集協要求第三方刪除未授權的權利作品?”王雪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音集協表示,本次通知“刪歌”,是為了盡量免除卡拉OK經營者的被訴風險。“據我們掌握的情況,這次需要刪除的6000余首作品的版權方已經對部分卡拉OK場所提起侵權訴訟,一部分案件已由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因此刪歌通知“是對卡拉OK經營者的善意保護”。
但王雪認為,其作為上述歌曲的版權專有授權方,自去年退會后至今,對已取得音集協授權的KTV場所從未提起過訴訟。“英皇娛樂、愛貝克斯、豐華唱片均是港臺具有影響力的唱片公司,不會靠對KTV場所提起‘商業訴訟’賺取利益。”
在《聯合聲明函 》中,上述三家唱片公司的作品專有授權方北京樂揚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冬雪暖版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月華音濤版權代理有限公司均認為,音集協是全國唯一的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并不代表著只有音集協才能夠提供對KTV 經營者及VOD視頻點播供應商提供授權服務。
對于音集協的這一做法,網友們也是十分不滿,畢竟花了錢去到KTV,想唱的歌卻不能唱,可不鬧心嘛,至于這些歌曲的版權究竟是否為音集協獨有的,是否只有音集協才能夠對KTV進行授權,暫時還沒有一個準確的結果。
小典君也借此提醒各位大佬,關于作品的版權這塊,一定要牢牢把握,畢竟社會變化這么快,國家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保不齊哪天就會吃了沒有知識產權的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