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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07-05 10:53:04
因認為北京龍徽釀酒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生產和銷售帶有“解百納”商標字樣的葡萄酒,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為由,將北京龍徽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經濟損失50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煙臺張裕公司訴稱,其公司創立于1892年,是國內最早也是最大的葡萄酒釀造商,“解百納”作為該公司的核心子品牌,已于2012年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原告在福建某購物商城內買到一瓶標有“解百納”字樣的侵權葡萄酒產品,該產品由北京龍徽公司生產,在福建、江蘇等地均有銷售。北京龍徽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冊資本達2億余元人民幣,是大型老牌酒水生產廠家,其侵權故意明顯,情節惡劣,給煙臺張裕公司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故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據了解,有關解百納商標的爭議由來以久。目前葡萄酒市場上“解百納”商標使用比較混亂,而且有關專家對解百納的來源與含義也有很大分歧。張裕公司稱,“解百納”是幾代張裕人心血的結晶,在消費者心目中享有高認知度。如果聽任這樣一個高端品牌被濫用成為一種品種的泛稱,對中國葡萄酒業將造成很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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