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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06-08 10:24:16
想要進行商標續展,首先就要了解商標續展的各個方面。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申請續展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1、委托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申請商標續展是按類別收費,一個類別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為1000元,如果在寬展期內提出續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500元的延遲費。
商標續展申報材料: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或者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 注冊證復印件(沒有明確的規定);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根據最新的統計,商標續展成功,商標局核發商標續展證明,整個過程大概需要6~8個月左右。
續展成功之后使用商標時,需要商標證書配合商標續展證明一塊使用。
在注冊商標續展期間尤其需要注意: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