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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8-04-19 10:59:58
一方是與原滬江大學有著一定歷史淵源的上海理工大學,一方是擁有系列“滬江”商標的在線教育互聯(lián)網(wǎng)企業(yè),雙方對“滬江”商標所屬權爭執(zhí)不下,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認為,滬江公司不構成商標侵權和擅自使用他人企業(yè)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法院判決滬江公司立即停止虛假宣傳,并駁回原告上海理工大學其余訴訟請求。
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diào)整,原滬江大學部分院系并入今上海理工大學,滬江大學校址及附屬房屋全部劃給上海工業(yè)學校,上海工業(yè)學校歷經(jīng)多次變遷后成為今上海理工大學的一部分。1997年至今,該校現(xiàn)址的校門上同時懸掛有“上海理工大學”和“滬江大學”的校牌。滬江公司于2009年成立,法定代表人伏彩瑞于1998年至2005年間在上海理工大學外語學院就讀。2006年起,伏彩瑞先后申請“滬江英語”“滬江”“滬江日語”等商標,系列商標于2010年至2015年間先后被核準注冊。滬江公司成立后,在網(wǎng)絡在線教育經(jīng)營活動中使用“滬江”字樣。
滬江公司于2009年成立,法定代表人伏彩瑞于1998年至2005年間在上海理工大學外語學院就讀。2006年起,伏彩瑞先后申請“滬江英語”“滬江”“滬江日語”等商標,系列商標于2010年至2015年間先后被核準注冊。滬江公司成立后,在網(wǎng)絡在線教育經(jīng)營活動中使用“滬江”字樣。原滬江大學雖與上海理工大學有歷史淵源,但自1952年以來,“滬江大學”的名稱一直未實際使用。上海理工大學對“滬江”標識不享有企業(yè)名稱等權利,其關于滬江公司使用“滬江”標識具有攀附商譽主觀惡意的上訴理由,法院亦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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