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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30 09:45:45
4月29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則民事判決書中獲悉,日前,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判決“熹茶”方賠償“喜茶”方4萬元。
原告深圳美西西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西西公司)訴稱,美西西公司系涉案兩個注冊商標的權利人,經營知名茶飲品牌“喜茶”,在國內外30多個城市開設有300余家茶飲店,獲得多個餐飲行業獎項。
美西西公司稱,2019年8月1日,美西西公司委托代理人登錄美團外賣,一家名為“熹茶(徐匯萬科店)”的店鋪,其經營頁面上有小人喝茶圖像和“熹茶”字樣,顯示的商品中有“喜茶芝芝莓莓”“喜茶多肉葡萄”“喜茶芝芝桃桃”等。店鋪評論區顯示有大量消費者認為是真喜茶而進行了購買。
美西西公司委托代理人下單喜茶芝芝桃桃2杯、喜茶芝芝莓莓1杯,消費119.4元。收到的外賣袋子上、杯子上均印有小人喝茶圖案,消費單上印有喜茶芝芝桃桃、喜茶芝芝莓莓等商品名稱。
因此,美西西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嚴某某:立即停止侵犯涉案商標;賠償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10萬元。庭審中,美西西公司確認涉案侵權行為已停止,故申請撤回第1項訴訟請求。
被告嚴某某未答辯。
上海徐匯法院經審理認定,美西西公司于2017年經核準注冊兩個涉案商標,均核定使用在第43類“咖啡館;餐館;茶館;流動餐飲供應”服務上,現均在有效期內。
上海徐匯法院認為,美西西公司系涉案商標專用權人,其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本案中,嚴某某經營的飲品店與涉案商標核定使用的“咖啡館;餐館”屬相同服務。嚴某某在“美團外賣”平臺上經營的飲品店店名、商品名稱、飲品包裝上使用小人喝茶圖案及“喜茶”或“熹茶”字樣用于識別商品來源,構成商標的使用。
其中,店名及包裝上使用的小人喝茶圖案、店名中“熹茶”分別與涉案商標相同或近似,容易使相關公眾造成對商品來源的誤認;同時,商品名稱中“喜茶”與涉案商標之一相同。綜上,嚴某某侵害了美西西公司的商標注冊專用權,依法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上海徐匯法院綜合涉案商標知名度、嚴某某店鋪經營時間、侵權主觀惡意、侵權方式等因素酌定賠償數額,于2020年12月30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嚴某某賠償原告美西西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