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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23 13:03:43
商標侵權相信大家一定都略有耳聞,但是以下這件商標侵權案卻可能讓人驚訝,還有這么明目張膽的使用別人的商標的嗎?4月21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知識產權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2020年度山東法院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騰訊、古貝春、GXG等多個知名品牌被侵權。在騰訊商標被侵權案中,索賠2000萬獲支持。

騰訊公司系“騰訊”商標權人,核定使用商品為電話機等。小飛魚公司在其銷售的無線耳機商品上突出使用“騰訊”等標識,在商品上標注騰訊公司企業名稱以及在宣傳中使用“騰訊”字樣。騰訊公司認為小飛魚公司的上述行為侵害了其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判令小飛魚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200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飛魚公司在無線耳機商品上、廣告宣傳中突出標注“騰訊”標識、使用“騰訊Qbuds無線耳機”字樣的行為,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構成商標侵權。小飛魚公司在被訴侵權商品的包裝上標注版權商為騰訊公司、在商品宣傳中大量使用含有“騰訊”字樣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攀附知名企業商譽的主觀意圖,會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構成不正當競爭。關于賠償數額,雖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小飛魚公司具體的侵權獲利,但根據已查明的事實以及小飛魚公司的自認,可以印證小飛魚公司侵權情節嚴重,侵權獲利已經超過法定賠償的最高限額,且小飛魚公司拒不提交完整財務賬簿,故全額支持了騰訊公司的訴訟請求。
本案的裁判,體現了對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商標和企業字號給予較高水平保護的司法導向,對于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樹立法院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具有典型意義。商標是一個企業的重要文化,商標侵權不僅會擾亂正常的商品市場的秩序,還會激發更多的非法廠商的出現,從而使得社會矛盾不斷滋生。
相關標簽: 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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