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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22 13:30:46
成立于1994年的華清宮公司,一直負責著華清池等文物遺址的管理和經營。從2003年開始,華清宮公司先后在41類(娛樂;演出;提供娛樂場所)、43類(蒸氣浴;按摩;保健)、44類(飯店;餐館;茶館;酒吧)服務類別上申請注冊了“華清池”“華清宮”“華清御湯”等注冊商標,其中第41類3717540號“華清池”商標于2018年被行政部門評定為“馳名商標”。華清宮公司旗下的西安“華清御湯”酒店也以其溫泉服務獲得過“中外酒店十二屆白金獎”“十佳溫泉”等多項榮譽,在行業內享有較高知名度。
2018年,投資人姜某出資成立了“華清盛湯”酒店,地處西安市中心繁華商圈,經營酒店、洗浴等業務,并在經營場所門頭、大廳、電梯間內、公示牌等處,使用了“華清盛湯”“華清足療”及“華清茶道”等標識。一時間,驪山腳下、長安城內,出了兩個“華清”,御湯、盛湯真假難辨。
2019年,原告華清宮公司將華清盛湯酒店等三被告訴至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三被告明知華清池等系列商標的知名度,卻在其企業名稱及經營場所中使用與其商標近似的“華清盛湯”等侵權標識,構成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300萬元。
2020年6月,西安中院一審認為,華清盛湯酒店被控侵權標識與華清宮公司的注冊商標存在明顯區別,不構成商標侵權,但以三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一審判決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華清宮公司10萬元。華清宮公司不服提起上訴,請求對“華清池”“華清御湯”等八個注冊商標予以保護。
針對這種發展趨勢,陜西高院在2019年的“純K”商標侵權案中就作了初步的探索。本案中,更是引入聯合商標制度,認定“華清池”“華清御湯”等八個注冊商標結構相同、內容相近,形成了互為犄角、彼此支持的立體防御屏障,應當作為聯合商標被視為一個有機整體同步進行保護。其中,第3717540號“華清池”注冊商標是該系列聯合商標的主商標,其申請時間最早,經過華清宮公司多年持續的經營,凝聚了較高的知名度,只要侵犯了它,就會被視作同時侵犯了其他七個注冊商標。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審理了此案,認定涉華清池系列注冊商標知名度高,華清盛湯酒店等三被上訴人侵權的主觀惡意明顯,侵權情節嚴重,依法頂格適用5倍懲罰性賠償,判令侵權人賠償100萬元,有力保護了華清池這一著名歷史文化遺產名片,維護了公平有序的競爭秩序。
歷史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的瑰寶,蘊含著精神、歷史、文化、經濟等多重價值,其知識產權保護迫在眉睫。近年來,文化旅游成為一股時尚旅游潮流。但也要注意到,故宮、紫禁城、少林寺等諸多歷史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屢屢被侵犯,搭便車,傍名頭的現象層出不窮。因此,必須進一步強化司法保護力度,切實發揮懲罰性賠償制度打擊違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的“殺手锏”作用,滌蕩市場環境,形成強大的威懾效應,為歷史文化遺產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在新時代煥發新活力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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