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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12 08:58:33
近日,經媒體查詢,被搶注商標已超過200件,除“三星堆”外,還有“三星堆文明使者”“三星堆火鍋”等,涉及皮具、教育娛樂和酒類等多個領域。所幸的是,狀態多為“申請”。
這幾年,每次有熱點,都見搶注風。有些人認為,這些符號有特別的象征意義,只不過是自帶流量的搖錢樹。國家的重器大到“天眼”,小到“丁真”等草根人物,甚至連“火神山”“雷神山”等抗疫熱詞都有。
這樣的“蹭熱點”式搶注行為背后,往往存在相應的利益訴求。一些人并不是為了實際使用,而是把惡意搶注當作一種交易。那些搶注的商標,或囤積或出售的商標,實際上已經暗中中標了價格。
現行法律并沒有明確禁止文化遺址商標的注冊。但是筆者認為,在現有法律框架下,“三星堆”商標的申請有可能在以下四種情況下被駁回。
第一,有些人不是為了使用而申請注冊“三星堆”多個商標。《商標法》第四條規定: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注冊商標的,不予受理。雖然三星堆博物館并未被商標局駁回,但根據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三星堆博物館可以在異議期內提出商標異議申請,請求不予注冊。
二是“三星堆”商標注冊申請一旦獲得批準,可能會侵犯三星堆博物館的合法權益,這種注冊申請也將被駁回。
再者,如果某人在某些商品上注冊了與“三星堆”相關的商標,從而導致出現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所適用的情況,即公眾對該商品的質量、特征或產地產生了誤認,那么該商標就不能被批準注冊,也不能被使用。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三星堆博物館可依據相關規定申請商標異議。
另外,如果在某些商品上注冊與“三星堆”相關的商標,造成了不良影響的出現,則該商標也無法獲得注冊。
如發生此種情況,三星堆博物館可統一援引商標法有關規定,申請商標異議。
值得一提的是,相關監管部門已開始出手整治。3月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通知,自2021年3月起,集中開展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擾亂商標注冊管理秩序以及易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開展創新和自覺抵制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營造良好環境。其中,將對惡意搶注行政區劃名稱、山川名稱、景點名稱、建筑物名稱等十類行為予以重點關注。
商標搶注亂象由來已久,打擊和遏制勢在必行。對于那些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商標搶注行為,相關部門要敢于亮劍,敢于打擊,敢于懲處。唯有法律硬起來,惡意搶注商標者才不會有熱點可蹭,不會有捷徑可走,才能最終斬斷商標搶注背后黑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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