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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05 13:22:59
北京市商標買賣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 轉讓商標必須經國家商標局核準。我國商標是一個國家主管機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也稱為國家商標局)登記生效的法律權利,任何改變,轉移,還需要注冊由國家商標局批準才能生效。未經國家商標局批準擅自轉讓商標的,是無效的。因此,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支付商標轉讓費,并不意味著轉讓已經完成。只有在國家商標局根據受讓人提交的商標轉讓申請出具商標批準轉讓證明后,商標權才會正式轉讓。
2. 商標轉讓前,受讓人應當對商標權利進行審查。通過“中國商標網”,可以查詢該商標的注冊人信息傳輸,是否已經轉許可,承諾,凍結等,這一方面避免了冒充注冊人進行交易的行為,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一標二賣的情形發生。如果受讓人與轉讓人指定的代理人進行交易,他應當檢查該代理人是否有轉讓人授予的明確委托書。
3. 商標轉讓最好是當面交易,公證。這就避免了第一次交易時雙方缺乏信任,害怕對方反悔,這是一種相對安全的交易方式。
4. 轉讓合同簽訂后,轉讓人應盡快申請轉讓。如前文所述,轉讓申請須報國家商標局批準后方可生效。簽完轉會合同后,轉會申請遲遲沒有提交,一來夜長夢多,二來萬一出現補正等需要轉讓人配合提交材料的情況,間隔時間太長也不便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