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類別
- 第01類
- 第02類
- 第03類
- 第04類
- 第05類
- 第06類
- 第07類
- 第08類
- 第09類
- 第10類
- 第11類
- 第12類
- 第13類
- 第14類
- 第15類
- 第16類
- 第17類
- 第18類
- 第19類
- 第20類
- 第21類
- 第22類
- 第23類
- 第24類
- 第25類
- 第26類
- 第27類
- 第28類
- 第29類
- 第30類
- 第31類
- 第32類
- 第33類
- 第34類
- 第35類
- 第36類
- 第37類
- 第38類
- 第39類
- 第40類
- 第41類
- 第42類
- 第43類
- 第44類
- 第45類
發布時間:2020-06-25 15:18:14
印刷文字和圖像的機器。現代印刷機一般由裝版、涂墨、壓印、輸紙(包括折疊)等機構組成。它的工作原理是:先將要印刷的文字和圖像制成印版,裝在印刷機上,然后由人工或印刷機把墨涂敷于印版上有文字和圖像的地方,再直接或間接地轉印到紙或其他承印物(如紡織品、金屬板、塑膠、皮革、木板、玻璃和陶瓷)上,從而復制出與印版相同的印刷品。印刷機的發明和發展,對于人類文明和文化的傳播具有重要作用。
印刷機商標轉讓屬于7類,用于機器和機床;馬達和引擎(陸地車輛用的除外);機器聯結器和傳動機件(陸地車輛用的除外);非手動農業器具;孵化器;自動售貨機。
【0705】-印刷工業用機械及器具——印刷機070219
本類尤其包括:
——各類馬達和引擎的部件;
——電動清潔機器和裝置。
本類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殊的機器和機床(查閱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分類表);
——手動的手工具和器具(第八類);
——陸地車輛用馬達和引擎(第十二類)
一、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國家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文件到發出轉讓受理通知書的時間為1—2個月;
自收到轉讓受理通知書起4—6個月時間,國家商標局對提出轉讓的商標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后刊登核準公告并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二、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轉讓方與受讓人分別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上一篇: 商標未注冊也可以使用,為什么要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