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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04-27 09:53:41
如果你想注冊,商標申請不能注冊。對于一些負面影響的商標,你不會注冊。那么,什么標志不能作為商標使用呢?盡量使用這個標志,提高商標申請的通過率。
1、含有欺詐性,容易使公眾對產品質量或產地產生錯誤認定的優勢不能作為商標。如果某個標志對產品或服務的質量等優勢進行了超越自身情況的描述,比如應用“優秀產品”、”第一“、“特惠”語匯作為商標構成要素應用于商品中,這樣通常會使公眾對其進行不真實的區分,
2、對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有害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能作為商標。這是一個自下而上的規定。但是,如果標志包含了影響商標構成的負面和不良因素,如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道德等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或者可能是消費者對商品數量、質量、價格、型號等特性以及由此產生誤導的構成因素,可以歸結為這一項。
3、一般來說,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人們知道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這種標志不能作為商標主要有兩個原因:
當地名稱應用于商品時,可能會導致客戶認為該產品產于當地。此時,使用地名作為商標有欺詐和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即使某個產品確實來自某個地區,來自該地區的產品也可以使用地名作為商標,客觀上導致客戶無法區分產品來源,失去商標的基本功能。
虛假應用地理標志的,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根據國家《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包含產品的地理標志,而商品不是來自標志所標注的區域。欺詐公眾的,不予注冊或禁止使用。然而,已經善意注冊的商標可以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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