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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8-17 14:30:18
2016年4月10日,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經偵大隊接到報案:2016年3月份,某商戶從上海某公司購進價值4萬余元的汽車配件后,懷疑為假冒產品,請求處理。接報后,臨淄警方對該市民所購買的配件委托專門機構、公司進行鑒定。經鑒定部分產品為假冒產品。隨后5月17日,臨淄警方對該公司涉嫌假冒注冊商標案立案偵查。
進過一個月的縝密偵查,6月17日,臨淄警方依法對該公司法定代表王某瑞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并上網追逃。6月23日,臨淄警方成立的專案組民警遠赴上海,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依法對位于上海市某批發市場的該公司進行搜查,在其4個倉庫內發現了藏匿的395箱包括假冒“某眾”、“V某”等9個國際知名品牌汽車配件1.3萬件,其中含有張緊輪、渦輪增加器、點火線圈、橫拉桿球頭、液壓挺桿、減震器等汽車關鍵部位配件。經品牌所有公司和權威機構鑒定,結果均系假冒配件,涉案價值500余萬元。隨后,警方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瑞。
6月25日,嫌疑人由上海押解到臨淄。經審訊,嫌疑人王某瑞2010年到上海成立公司從事汽車配件銷售。為追求高額利潤,達到假冒注冊商標并逃避打擊的目的,在經營中,將品牌中字母間的空格去掉,自己注冊仿冒的商標,生產的時候再加上空格實施假冒,還通過注冊與品牌英文名相仿但不完全一樣的方式,以篡改商標圖像,添加或更改商標中的某一個字符字母的方法進行假冒。據了解,其用該手法注冊的商標多達60余個,大部分都是汽配商標。據嫌疑人供述,他所經營的汽配件90%以上是從南方某汽配加工廠采購,嫌疑人根據公司銷售及庫存情況為加工廠提供加工訂單,加工廠根據訂單加工制造,將生產好的配件發貨給嫌疑人的公司。
據嫌疑人交代,生產廠都是以代加工的模式生產,經銷商需要什么,廠家就生產什么,生產出的汽配件也不會存放在倉庫,直接發貨給經銷商,從而逃避打擊處理。嫌疑人還供述,他所銷售的“N某”品牌“超某火花塞”、“B某火花塞”都是翻新品。這些產品是采購于浙江的一家公司,其公司專做舊貨翻新業務,舊火花塞系“洋垃圾”。其他汽配件均是以正品的1-2折價格進貨,再以3-4折銷的價格售到市場中去。另據了解,嫌疑人在2011年至2013年間,因為涉嫌假冒注冊商標行為先后兩次被當地工商部門行政處罰。
7月28日,經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檢察院批準,臨淄警方依法對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犯罪嫌疑人王某瑞執行逮捕。
相關標簽: 商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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