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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7-04 15:46:52
沸沸揚揚的茅臺申請“國酒”一事愈演愈烈,各路白酒企業、眾多行業內人士輪番以向主管部門遞交異議申請書、通過媒體發表反對之聲等各種形式,表達對茅臺意欲獨占“國酒”商標的不滿。,“國酒”代表著行業尊享的地位及社會對產品品質、價格、服務、企業文化的信任,被認為是一種公共資源,不應被一家獨享。因此,茅臺此番申請通過初審,引發國內各路白酒企業和眾多業內人士不滿 ……

貴州茅臺申請“國酒茅臺”商標初審通過后,遭到了山西汾酒、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業的集體反對。繼山西汾酒首先發出反對聲音后,河南杜康也發出公開信,稱茅臺缺乏成為“國酒”的理由。到底茅臺欲給自己戴上“國酒”的皇冠,目的何在?國酒又當如何評定?為何眾多白酒企業群起而攻之?背后隱藏著怎樣的商業利益?我們所看得見的是,這場充滿火藥味的“爭吵”背后,茅臺已悄然把自己的品牌又做了一次無償的營銷。無論茅臺此番申請“國酒茅臺”商標能否成功,在這場有關“國酒”商標爭論中,茅臺都已是不折不扣的最大贏家。
10月20日是“國酒茅臺”異議申請提交截止日,為期90天的國酒之爭已經白熱化。自茅臺申請“國酒商標”通過初審3個月以來,不僅白酒行業義憤填膺,反對聲不斷,甚至律師界、學術界也對茅臺申請“國酒商標”進行了激烈的反對,各界炮轟茅臺之聲此起彼伏。
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兼主任陳有西告訴記者,“相關法律規定,縣以上的名稱是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名稱使用的,‘國酒茅臺’中沒有‘中國’等縣以上的名稱,因此,是可以進行商標申請的 。 ”但陳有西同時表示,“無疑,這種行為是打擦邊球的做法,因為從不正當競爭法的角度來講,一旦‘國酒茅臺’商標最終通過,可能會引起其他白酒企業的利益損失,所以其他白酒企業完全可以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