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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6-29 14:42:39
法律對于商標的保護并不是永久的,而是有一定期限的限制。當然,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前,商標所有人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續展,這樣商標就會又得到法律的保護。
商標權的期限也稱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標所有人在一定的時間內對注冊的商標享有專用權。
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的計算應自商標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所謂核準注冊之日,即是核準注冊公告之日。應注意,如果有提出異議,但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可以續展;商標權的續展是指通過一定程序,延續原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使商標注冊人繼續保持其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
商標續展指的是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續展應該注意: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