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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07 09:45:35
長春市是吉林省的首府,常住人口達到753萬人,經濟總量達到6530萬。并且,作為東北亞經濟圈的中心城市,知識產權的概念已經非常普及,如果沒有注冊商標,企業就很難在長春生存下去,也有可能被搶注商標,承擔著商標侵權的風險。作為區分商品、服務來源的標志,商標是企業創建品牌的基礎和前提。但未注冊的商標,如果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則不受法律保護,而一旦商標通過商標法程序被注冊為注冊商標,則可在核定類別、相關商品中享有法律保護。
但目前,企業獲取注冊商標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商標注冊,近一年的時間內受到商標法的保護,享有商標專用權;二是直接購買他人擁有的注冊商標,僅需短短幾個月就可獲得受法律保護的商標專用權。所以,在長春,商標轉讓需要哪些材料?長春商標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長春商標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1.商標轉讓合同/協議(雙方簽署)
2.商標聲明公證書(商標持有者辦理,大概需要3-5個工作日)
3.企業資料:
(1)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營業場所名稱、負責人身份證
(2)獨資企業:合伙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合伙協議;
(3)農村承包經營戶:身份證復印件,承包合同復印件
(4)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自然人:經營者的身份證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登記文件
4.共有商標
(1)受讓人多人的,填寫轉讓申請時,受讓人姓名、地址欄應填寫代表人姓名、地址,受讓人章戳處應加蓋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姓名、地址欄應填寫在轉讓后其他共有人的名義名單上,無需填寫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2)轉出方為多人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時,轉讓方名稱和地址欄應填寫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轉讓方章戳處應加蓋原代表人的印章;受讓人名稱和地址欄應填寫轉讓方的名稱和地址,并加蓋公章。在轉讓前,原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應填寫在轉讓后的其他共有人姓名列表上,并加蓋公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無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