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類別
- 第01類
- 第02類
- 第03類
- 第04類
- 第05類
- 第06類
- 第07類
- 第08類
- 第09類
- 第10類
- 第11類
- 第12類
- 第13類
- 第14類
- 第15類
- 第16類
- 第17類
- 第18類
- 第19類
- 第20類
- 第21類
- 第22類
- 第23類
- 第24類
- 第25類
- 第26類
- 第27類
- 第28類
- 第29類
- 第30類
- 第31類
- 第32類
- 第33類
- 第34類
- 第35類
- 第36類
- 第37類
- 第38類
- 第39類
- 第40類
- 第41類
- 第42類
- 第43類
- 第44類
- 第45類
發布時間:2016-06-23 13:49:01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發出通知,加多寶侵犯“王老吉”商標一案將于6月24日正式開庭,相應傳票已分別送達至雙方。據悉,這是中國知識產權領域最大的侵權索賠案件。

近年來,國家對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越來越大,此次法院公開審理“王老吉”商標侵權29億索賠案也釋放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任何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都將受到嚴厲處罰。高達29億賠償額引發各方廣泛關注,這一勁爆消息為炎熱的廣州又添了一把火。加多寶屢屢侵權究竟要付出怎樣的代價?期待明日廣東高院開庭給出一個公允的說法。
該案可追溯至2012年5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由鴻道集團(即加多寶母公司)董事長陳鴻道行賄簽訂的兩份補充協議無效,“王老吉”商標的生產經營權歸廣藥集團。這表明鴻道集團及加多寶能夠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的最終期限截止2010年5月1日。為此,廣藥集團依法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因侵犯“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的經濟損失10億元,加多寶在全國的六家公司均為被告對象。2015年2月,廣藥集團將原10億元賠償金額變更為29億元,得到廣東高院受理,此次開庭系高院受理該案后公開審理。
對于加多寶侵權賠償額的變更,《申請書》中表示是六家加多寶公司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間,侵犯“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的王老吉方面的經濟損失。申請人依法調取了加多寶的工商登記信息,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分析顯示,加多寶凈利潤合計約為29.9億元。鑒于此,王老吉將之前的10億索賠額更改為29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