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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5-24 17:28:08
昌吉回族自治州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下轄行政區之一,是古代“絲綢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亞、歐洲諸國的必經之路。州域內駐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4個團場以及烏魯木齊石化總廠、準東石油基地、瑪納斯電廠等一批中央、自治區所屬企事業單位。昌吉州是新疆重要的農牧業生產基地,已基本形成了糧食、棉花、畜產品、制種、蔬菜等支柱產業,也是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簡稱“昌吉州”,隸屬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駐昌吉市,地處天山北麓,準噶爾盆地東南緣,地勢南高北低,由東南向西北傾斜,屬中溫帶區,為典型的大陸性干旱氣候;總面積7.39萬平方千米,轄2個縣級市、4個縣、1個自治縣;2017年總人口140.6萬人。
昌吉商標轉讓流程:
1、買賣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一般在3-5個工作日完成,獲取《商標申明公證書》。
3、將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報送商標局,然后繳納轉讓規費(一般是1000元)。
4、商標局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并開始進行審查。
5、商標局受理后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雙方下發《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昌吉商標轉讓時間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3、《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一個好的品牌、一個好的商標能夠幫助企業快速占據市場,如今市場上越來越多的人都希望有一個好商標,想要獲得已經注冊的優質商標就需要采用商標轉讓的方式,成就商標大品牌從標谷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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