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是世界上最重視商標保護的國家,也是擁有注冊商標最多的國家之一,它的商標保護制度如原產地、馳名商標、商標的海關保護制度等,被全世界許多國家所借鑒。
目前,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巴黎公約、馬德里議定書的成員國。根據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蘭哈姆法》的規定,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所參加的有關商標保護的國際公約的成員國國民,或與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訂有雙邊商標注冊
協議的國家的國民,如果在其本國已經申請了商標注冊,則在6個月之內享有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就同一商標注冊的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