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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06-30 10:22:02
據小編了解到,魅藍新注冊商標于前日在新浪微博上被網友們曝光,并且得到業界與消費者的廣泛關注。魅藍此番被曝光的新商標類似英文字母“ML”或者交通警告標志“連續彎路”,有網友稱這次魅藍品牌走向獨立的趨勢已經很明顯。
魅藍,是魅族科技衍生出來的一個品牌,如今魅族科技旗下已經被劃分為三大事業部,分別是魅族、魅藍和flyme。魅族正式“分家”是在今年的5月份初,當時魅族科技的高層發生了巨大的變動,原魅族科技董事長兼CEO黃章出任魅族手機事業部負責人,原魅族科技副總裁李楠將出任魅藍事業部負責人,另一位副總裁楊顏將任Flyme事業部負責人。據當時的報道,有人提出是否三個品牌將獨立各自運營的疑問,對此魅族保持否定的態度。
而魅藍是否真的將獨立進行運營,前日所曝光的魅藍新商標可能已經回答了一半。小七在國家商標局上查詢到:魅藍新商標是由珠海市魅藍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06月19日就提交了商標申請,經國家商標局核定于2016年11月16日正式對外公布商標信息。對此,相信魅族科技早已經將魅藍一品牌獨立運營的計劃醞釀了許久,后至今年才開始對外公開。
對于魅藍的新商標,小七還是比較喜歡魅族手機的“MEIZU”這一個商標,相對于魅藍的新商標來說更加具備顯著性,其次在于魅藍的新商標“鑲”在手機背殼的時候感覺不搭,整個手機背殼非常空泛。針對魅藍的新商標來說,形似魅藍英文“ML”的藝術字體或者交通警告標志“連續彎路”的平放。于此特別需要闡述后者,因為它形似交通警告標志“連續彎路”,是否能夠正式通過,是否會有商標異議的情況都是不可預測的,且目前該商標狀態圖標也正在等待實質審查中。
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總結以下的標志不能注冊商標:
1,國家或國際組織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3,帶有民族歧視性或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4,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5,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6,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7,缺乏顯著特征的。
從上述的商標法規定來看,魅藍新商標雖然不違反商標法的規定,但是由于其形式交通警告標志,是否會遭到同行提交的商標異議,從而導致作出商標駁回的處理也只能等待事情的發展。
對此,無論魅藍這一商標是否能夠正式通過審核姑且放置一邊,就魅族獨立三大品牌運營來說。魅族雖然不是業界的首發人員,早期就有小米、華為都前后成立了各自的雙品牌運營的前例,魅族口頭上否認了魅藍獨立的輿論,并且澄清魅藍只是獨立銷售渠道和終端,魅藍依舊歸屬于魅族科技所有。因此,無論魅藍新注冊商標將如何發展,是效仿前者還是找到新的突破口,帶來全新的畫面,咱們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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