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體系是一商標國際注冊體系,它受兩個條約約束:1891年簽訂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1989年通過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后者的訂立是為了使馬德里體系更加靈活,更能適應某些未能加入馬德里協定的國家的國內立法。
另外,馬德里議定書對實行區域性商標注冊體系的政府間組織成員敞開大門。這兩個條約并行、獨立卻得以共同操作,其共同實施細則于1996年生效。兩條約的目標是為商標所有人簡化行政程序,使其能在最短時間內以最低成本在所需國家里獲得商標保護。這就是馬德里體系的目的所在。有成員國104個。
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方式,一般稱為國際商標注冊,是指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那么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方式是什么?
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方式有哪些?
(1)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
(2)申請人自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的。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或馬德里協定的有關議定書,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現為100個成員國)之間進行的商標注冊。關于商標國際注冊的通知。僅與國外商標注冊相比,馬德里的國際商標注冊具有覆蓋面廣、手續方便、成本相對較低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