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利是有地域性的,指一個國家或地區依照其本國的商標法或本地區的商標條約所授予的商標權,僅在該國或該地區有效,對他國或該地區以外的國家沒有約束力。在中國申請的商標只能在中國使用,想要拓展海外還需要進行國際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國外申請商標注冊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一次注冊一個國家,即分別向每個國家的商標管理機構申請商標注冊。
另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也就是說,《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
我們通常指的是商標國際注冊,一般指的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聯盟”是指適用《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盟。截至2015年6月5日,馬德里聯盟有95個締約方。
“比荷盧”為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國聯盟的簡稱,實際上是三個“馬德里聯盟”成員國,但申請人指定這三個國家保護時,仍按一個國家對待,并按一個國家繳納有關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