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申請人到國外進行商標注冊保護,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締約方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另一種是單一國家地區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既然這兩種注冊方式都可以在國外進行商標注冊保護,那這兩種方式到底有何區別呢?
商標保護方面來看,單一國家商標注冊的方式只在單個國家受到保護,如果要在其他國家也受到保護,那么必須要逐一進行申請。而馬德里商標的保護,只要是在馬德里成員國內的都可以受到保護,即:受到多個國家的保護。
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與單一國家商標注冊的不同點:
1.審查時間不同
2.獲得注冊后取得的法律文件不同
3.申請費用不同
4.申請條件不同
以上就是關于馬德里商標注冊和單一國家商標注冊的區別的全部內容了,在順利注冊的情況下,采用單國注冊所需的費用比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費用要高一些;但是,采用單國注冊可以進行在先沖突商標查詢,避免因在先權利 的存在導致商標申請的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