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的方法有哪些?有兩種方式可以讓申請者到國外申請商標注冊,一個是逐個國家注冊,也就是向各國的商標主管機關申請;另一個是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也就是按照馬德里協定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之間進行的商標注冊。那么在國外注冊商標的程序有哪些?
很多國家對申請書都規定了一定的格式,主要應填寫的內容有:申請注冊的商標名稱,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分類表,是國際分類表還是國內分類表,現在大多數國家都采用國際商品分類表,但隨著商標法的頒布,一些國家也同時頒布了本國的商標注冊商品分類表,如保加利亞、智利、西班牙等。貨物分類表是商標注冊和審查的重要依據。因為注冊商標的檔案是按照商品分類表的順序排列的,所以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根據其類別申請,審查時也要根據其商品分類,這樣就方便地了解申請商標與他人注冊的商標相同或相似。所以了解所用商品的分類表,方便應用。商標所指的商品名稱,申請人的名稱,申請人的地址,申請人的法律地位,即申請人的公司、企業是根據該國家的法律組成的,以及商標所申請使用的日期,如要求申請人說明很早的使用日期等等。《瑞典商標法》第十七條規定,任何人申請商標注冊時,應向注冊機關提交一份書面申請,申請書中應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商號、經營業務、商標注冊商品或如千類商品;此外,還應明確標明商標。聯邦德國商標法第二條規定,商標注冊的申請應以書面形式提交專利局。在申請時,應附具使用該商標的企業名稱、標志、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目錄和該商標的清晰復印件;必要時,還應附商標說明。
第二,遞交某一尺寸的商標圖樣及印版副本。大體上是指黑白圖樣,所要的數量各國不同,有的國家要幾張,有的國家要20張。大小規定也各不相同,但圖片不能以照片代替,以顏色作為商標保護的,應提供彩色圖片。根據法國商標法,任何申請商標注冊的人,都必須向國家工業產權局或其所在地商業法庭起訴,提交一份商標圖樣,其中列出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服務,以及它們對應的類別。
三是按規定繳納注冊費。聯邦德國商標法第二條規定,每一個商標注冊申請都要支付申請費,而每一類或每一個附加分類表申要求保護的商品和服務,也要依收費表繳納分類費。如未繳款,專利局即通知申請人,如未在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繳款,則其注冊申請視為撤回。撤回申請或注冊申請被拒絕后,應退還收費表中所列金額。